“租金贷”本无罪 只因缺乏资金池“守夜人”

人民网 2018-11-10 22:24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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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的长租公寓“寓见公寓”拖欠房东租金、私扣租客房款等事情曝光了,人们才发现在长租公寓背后隐匿着巨大的资金池风险。

日前,华瑞银行一纸公告,上海的长租公寓“寓见公寓”拖欠房东租金、私扣租客房款等事情曝光了,人们才发现在长租公寓背后隐匿着巨大的资金池风险,第三方理财平台、多家银行也被牵涉其中。而事实上早在今年8月,杭州的长租公寓“鼎家”租金贷业务已经出现风险,随着租金贷相继风险,如今的“租金贷”俨然成了一种“套路贷”。

租金贷指的是,租客在租住房屋时,与第三方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约,与公寓方签订住房合约,由第三方金融机构预先代付全年的房租,公寓方代付贷款利息,之后租客按月向金融机构清还租房贷款的经营模式。其经营模式属于“消费贷” “长租公寓”的创新模式,就经营模式本身来讲,是一项企业、金融机构、个人多主体共赢的一项创新。

然而作为一个朝阳产业,相对“自由”的发展,使得“金融 长租公寓”的发展模式异化,部分长租公寓“挂羊头卖狗肉”,表面上是经营长租公寓业务,而事实上是想借助公寓平台多方“敛资”,形成自己的资金池,并在未得到租户同意的前提下,非法挪用资金中饱私囊。而这些资金池里的资金要么重新流入长租公寓,成为企业扩展规模的利器,要么进入金融投资市场,以求在短期内从市场上分得一块蛋糕。但不论这些资金池里的资金最终流向何方,其最终都会使得长租公寓命悬“资金链”。

租金贷引发的风险一旦爆发,租户将成为最终受害者。以寓见公寓为例,此次风险,由于未依约收到资金,房东方有权解除合同,银行方有权追责继续向租客收取贷款,而租户一方面成了房屋无权占有人,另一方面,即使最终没有享受到租住权,但却依旧需要依法履约付清所有贷款。面对自己所签订的合同,住户只能哑巴吃黄连。

作为公寓方,在没有住户的授权下,联合金融机构利用租户信息办理贷款,欺诈客户将涉嫌诈骗罪。除此之外,通过租金贷汇集的“资金池”,其资金流向往往并不是租房事宜本事,这事实上就构成了非法集资罪。

租金贷是长租公寓发展的产物,但是这样变了味的租金贷并不能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。近年来,我国一直大力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,从2015年开始倡导多主体、多渠道、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,政策的支持使得长租市场诱惑巨大,“租金贷”金融工具的出现为资金进入长租公寓开辟了新的渠道,资本竞相进入以求分得一杯羹。但是大量资本的进入却成了公寓方抢占房源,扩展市场的利器,导致房租暴涨,行业垄断,租户苦不堪言。

据链家研究院发布的《租赁崛起》报告显示,2015年、2016年,中国租赁市场规模大概在1.1万亿元,2020年或将达1.6万亿元,2025年将达2.9万亿元,2030年会超过4万亿元。市场的发展与规模的扩大,最终必将会逐步实现与金融市场的接轨,“租金贷”事实上象征租赁行业实现了创新性发展。

如今“租金贷”之所以不断出现风险事件,问题并不是“租金贷”本身,而是因为在工具使用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人。

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来看,这是资金池缺乏监管部门担当“守夜人”角色。“守夜人”职能是政府部门对经济的排名前列职能。其职责是做到:一是保护社会个体,使其不受其他群体的侵犯;二是建设并维护公共事业及公共设施。在这里更多是指保护租客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。

综上,笔者认为“租金贷”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,应该肯定其对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,同时,相关部门需要查找“租金贷”频繁风险的深层次原因,加快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,除此之外相关部门还需加强对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监管,防止市场主体急功近利,行业跑偏,做好资金池“守夜人”的角色,以促进租赁市场健康繁荣发展。(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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